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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

日期:2017-01-24 17:48 来源: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部门情况
(一)部门机构设置、职责
    根据中共北京市委、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》和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朝政发〔2009〕13号),设立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。目前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下设22个科室、所、中心,主要负责本区财政收支、财税政策、财政监督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。
(二)人员构成情况
    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部门行政编制174人,实际146人;事业编制0人,实际0人;聘用人员4人(公共事务协管人员)。
离退休人员74人,其中:离休1人,退休73人。
(三)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
   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,坚持依法理财;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、内控制度;合理、细化编制部门预算,统筹安排资金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强化预算执行管理,做到专款专用,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    2017年收入预算5940.6448万元,比2016年5690.4022万元增加250.2426万元,增长4.4%其中:财政拨款5940.6448万元,比2016年5690.4022万元增加250.2426万元;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,与2016年持平;其他资金0万元,与2016年持平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(一)基本支出预算2999.62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50.49%,比2016年2484.94万元增加514.68万元,增长20.71%。依据《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》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。
(二)项目支出预算2941.0248万元,占总支出预算49.51%,比2016年3205.4622万元减少264.4374万元,下降8.25%。
四、部门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
(一)“三公经费”的单位范围
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部门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。
(二)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2017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21.45万元,比2016年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8.05万元。其中:
1、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。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2、公务接待费。2017年预算数4.35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。
3、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。其中,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,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;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7.1万元,比2016年预算数降低18.05万元。主要原因是: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“约法三章”相关要求,加强公车管理,减少公车运维支出。
五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
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0.30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.0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10.30万元。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
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2.966万元。主要为保障区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行需要,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八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
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。
 
 
附件:
1.收支预算总表(预算01表)
2.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(预算02表)
3.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(预算03表)
4.项目支出预算表(预算04表)
5.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(预算05表)
6.部门预算收入表

7.部门预算支出表

8.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

9.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

10.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